原站东农贸市场钢结构及移动板房拆除处置权第二次拍卖公告
原站东农贸市场钢结构及移动板房拆除处置权及
残余资产第二次公开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5年8月27日15:00,在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对原站东农贸市场钢结构及移动板房拆除处置权及残余资产进行有保留价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概况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资产清单、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竞买人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物,未查看标的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及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接受本须知的约束。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按时完成资产拆除处置。否则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买受人在拆除、搬运处置标的物时,应按国家规定作业人员施工。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电工、起重、电焊、气割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确保安全施工。买受人应在进场前办理所有操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在施工过程中买受人须保证施工安全,进场后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买受人在进行拆除施工前应向供电、供水、天然气、环保、城管等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好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听从有关部门的管理安排。拆除过程须接受委托人监督。
4、施工的组织管理、人员工资、运输费用、机械费用、施工围挡、除尘降噪费、残渣推平安全网覆盖、道路清洗、税费等与拆除项目相关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水电,经委托人同意后由买受人自行接水接电,费用按照国家收费标准由买受人承担。
5、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应在签订《原站东农贸市场钢结构及移动板房拆除处置权及残余资产转让合同》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委托人以收到新意思(江西)实业有限公司发来已拆除到位的确认函为依据退还履约保证金,于10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若买受人存在违约行为,委托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费用、违约金等。
6、乙方自接管标的物后,必须在接到委托人可以施工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将拍卖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搬运处置完毕,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及其附属物拆至水泥坪标高(在拆除及处置标的物时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工作人员的确认,以免将不在拍卖范围的建(构)筑物拆除)。拆除施工中所有安全责任、财产损失责任、工伤事故责任等相关所有责任和所有拆除、搬迁费用等相关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拆除施工时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的资产及物品买受人不得损坏或搬走,否则买受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买受人在进行拆除施工前应向供电、供水、天然气、环保、城管等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好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听从有关部门的管理安排。
8、不得将标的物整体转包给其它企业或个人,否则委托人有权没收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买受人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若因买受人擅自转包而产生的安全与经济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9、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方等非买受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则根据不可抗力等非买受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时间进行相应顺延。买受人不得以此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要求。
10、竞买人应充分阅读本拍卖资料及资料中的相关附件,详尽阅读并了解《原站东农贸市场钢结构及移动板房拆除处置权及残余资产转让合同》(范本)有关内容,竞买人报名参与本次竞买即视为对本次拍卖资料中载明的相关要求及条款予以了认可并接受。本资料附件中的《原站东农贸市场钢结构及移动板房拆除处置权及残余资产转让合同》为范本,有关施工细节以按约定正式签署的《原站东农贸市场钢结构及移动板房拆除处置权及残余资产转让合同》为准。
二、拍卖方式
采取现场有保留价增价举牌竞价的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三、标的展示时间与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26日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章贡区沙河镇原站东农贸市场标的所在地;
3、查看标的联系电话:郭先生18370430460。
四、竞买人的条件
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或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拍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拍;
2、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
3、具有叁级以上(含叁级)有效的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次拍卖相关时间、地点
1、拍卖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26日17:00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17:00止;
3、拍卖会时间:2025年8月27日15:00开始;
4、拍卖会地点: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沙河镇站东大道16号)。
六、报名事项
1、有意者请在2025年8月26日17:00前携带相关资格证明及原件复印件到赣州市金赣拍卖有限公司(章贡区青年路7号)办理报名手续;
2、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须在2025年8月26日17:00前到达下列账户:
户 名: 赣州市金赣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 赣州银行青年支行;
账 号: 283 0000 1030 8000 6636;
注 明: 拆除权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资产清单、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竞买人应实地审验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以及投资风险。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其已完全认可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风险。
2、买受人必须履行的事项详见《原站东农贸市场钢结构及移动板房拆除处置权及残余资产转让合同》条款。
八、咨询电话
1、 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人民政府 郭先生18370430460;
2、赣州市金赣拍卖有限公司 曾女士13361771365。
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人民政府
赣州市金赣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
附:
站东临时农贸市场拆除清单
一、拆除清单
(一)河镇站东临时农贸市场地上建筑物共两栋,农贸市场交易场所钢棚结构,层数为一层,建筑面积为7743.15平方米;
(二)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为活动板房,层数为一层,建筑面积为57.68平方米。
二、特别提示:
1.拆除清单包含图1、图2标红部分;
2.允许钢结构专用液压剪、铲车、货车等机械设备进场作业(可能导致地面轻微受损);
3.地面和围墙上钢结构立柱(图3、图4标红部分)允许钢结构专用液压剪或者其他方式切割处理,不允许使用设备暴力破坏地面和围墙(含围墙瓷砖)拔除钢结构立柱;
4.允许拆除配套电表箱、电表、电线、插座、雨水管、水务集团水管、水表、摄像头、电灯等物件;
5.不可以破坏围墙及围墙上原有的铁艺;
6.拆除作业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8:30。
三、保留部分资产清单
(一)工业大道围墙上铁皮围挡(图5标红部分);
(二)迎宾高架路绿皮围挡(图6标红部分);
(三)厕所旁二轮车车棚(图7标红部分);
(四)水沟盖板(图8标红部分);
(五)迎宾高架路入口大门上钢结构牌子(图9标红部分);
(六)消防水管设施(图10标红部分);
(七)正门上方固定支撑架(图11标红部分);
(八)三个大门(图12、图13、图14标红部分)。
注:以上资产图片详见拍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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